“感谢组织上为我澄清正名,让我切身感受到纪检监察机关不仅仅能惩治腐败分子,更能为踏实做事、真心干事的同志“撑腰”鼓劲。”受到不实举报的一位干部在澄清正名会上激动地说。
正当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部门发现问题的主要途径之一。纪检监察部门应该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不让别有用心者得逞。针对诬告陷害等不实举报情况,派驻市城管局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推行“三告一留存”模式,全力廓清对干部造成的不良影响。
函告被举报者,召开澄清会。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召开澄清会,当面向被诬告者发放函结书面材料,当场宣布核查结论,明确告知被举报人函结材料可以当成证明材料向组织和他人出示。
通告党组织,召开通告会。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召开由驻在单位机关党建、组织人事部门等部门参加的通告会。会上宣读核查报告,明确告知被举报人的干部考察和党性活动中涉及相关问题可以运用核查结论。
报告局党组,作专题报告。由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向驻在单位党组会专题报告,详细介绍举报信核查情况及结论,并且建议驻在单位采取适当方式告诫政治品行恶劣者,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和不良影响要受到纪律处罚。
此外,派驻市城管局纪检监察组将所有举报核查情况作为档案留存,今后遇到关于同一名同志同一阶段类似情况的举报以重复举报了结处置,不占用组织资源,提升信访处置效率。(姚永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