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15条硬措施,我组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嵌入市政工程监督,聚焦重点排查整治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坚决遏制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事故总量。
一是严格管控危大工程。督促主体责任单位强化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交底和验收等环节管理,健全安全管控体系;精准排查各类重大隐患,用好超危大工程专家库、省安管系统、智慧工地安全监管系统等,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
二是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着力构建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指导工程参建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风险动态辨识、分析、评估、公告、预警等工作;健全完善监管体系,整体评估、动态调整项目安全风险等级,推行分级分类监管。
三是提升基础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强化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提升安全技术防范水平,鼓励工程参建单位应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增强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
四是全面落实质安手册。指导督促编制企业版手册,把贯彻落实手册与日常监督检查、建筑工人技能培训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参建单位根据手册,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落实关键人员安全岗位职责,切实将手册要求落实到每道工序、每名员工、每个岗位。
五是开展安全工程示范活动。督促政府投资工程参建单位带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带头打造安全生产示范工程,打造一流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六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督促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开展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整治,源头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及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两违”专项清查工作,对违法建设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审批问题依法依规实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