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积极主动配合巡察工作,推动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紧密融合,助推高质量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召开组务会专题学习巡察工作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巡察工作要求上来。参加监督单位党组会、巡察工作动员会,了解掌握巡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主动与巡察组对接,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随时协调解决巡察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提供第一手资料。发挥派驻纪检组“驻”的优势,全面查找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撰写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专题报告。认真整理汇总近三年来有关派驻工作的台账资料,及时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及问题线索台账,为巡察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三是聚焦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派驻纪检组持续强化政治监督,督促被巡察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督促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突出责任落实,采取参加整改工作会议、抽查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提出监督建议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实整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