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溧阳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紧紧围绕《规则》要求,在学习贯彻落实上走在前,在提升监督能力上下功夫,在监督实效上聚合力,不断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机制,以“三知”推动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全覆盖。
“知己”。准确定位,发挥“探头”作用。根据《规则》要求,改进监督方式,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在驻在单位班子和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明确强调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职能和工作规则,进一步巩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强学习,做到学以致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在驻在部门党委会上与班子成员重点学习派驻机构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等工作实务,同时将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不拘泥学习形式,推动学习成果转化。
“知彼”。全面摸排面上情况。通过检查驻在单位领导班子“两个责任”,重点了解监督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全面研判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截至目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开展驻点办公、巡回检查200余次,进行廉政谈话500余人次。同时,开展问题调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重点围绕巡实视巡察交办件以及市纪委监委交办件,集中梳理问题线索,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专项检查。
“知事”。结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特点、新花样,派驻机构组织驻在单位协同开展公款旅游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同时对发现的违规发放互津补贴、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进行专项督办,截止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下一步,溧阳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将进一步聚焦“关键少数”,紧紧盯住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和“一把手”,通过监督并督促其主体责任落实,把监督全覆盖落到各层级各方面。(任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