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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用好廉政档案“画像” 把严廉政意见回复
发布日期:2022-11-14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根据我组成立以来掌握到的来信来访以及党纪政务处分情况,未收到14名同志关于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也未对14名同志作出过党纪政务处分。”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的一份征求意见作出了正式复函。

近期,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科级干部廉政档案进行了更新完善,专人负责廉政档案材料的收集、更新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凡需进入廉政档案的材料,要求严格审查,准确无误。根据干部任用、调整情况和党纪政务处分情况,定期检查,及时充实资料,动态更新档案内容,凡有个人重大事项出现变化的,要求在规定工作日内更新,保证干部廉政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每一项廉政意见有据可查、“画像准确”,真正让廉政档案发挥效果和威力。

坚持建用结合,客观、如实评价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切实发挥好廉政档案的实效性和权威性。将廉政档案记录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及考察、推荐、任用等方面的重要依据,稳妥、慎重提出廉政回复意见。同时,加强对干部廉政档案的梳理分析,掌握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结合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把廉政档案作为反映干部廉政情况的“晴雨表”。今年以来,使用廉政档案为254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出具廉政回复意见。(杨小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