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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构建“全链条”机制 助推案件质量提升
发布日期:2023-06-26   来源:天宁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天宁区纪委监委着力构建案件质量“全链条”机制,采取“日常+定期+专项+交叉”评查方式,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常态化、全覆盖,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办案水平。

深化内审制度。建立内审员制度,在各审查调查室、监督检查室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各明确一名内审员,负责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对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程序手续等承担内部审核职责,对本部门办理的案件加强自查、自评,并对案件质量负责。案件内审员参加案件会商,定期对部门案件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等方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强化评查整改。采取定期抽查、专项评查与交叉评查相结合的方式,由案件审理室牵头,会同案件承办部门等部门科室成立案件质量评查组,对已办结案件“会诊”“把脉”“挑刺”,每季度开展评查案件。建立“评查—反馈—整改—回看”工作机制,针对定期抽查和专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办案部门“点对点”反馈,督促整改、查漏补缺,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组织开发区、镇、各街道纪(工)委开展案件质量交叉互查互评,逐案打分,并形成问题清单,结果适时予以通报。定期对各类评查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编制《执纪执法错题集》,共收录“错题”,有效防止重复错误、低级错误发生。

优化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省、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进一步细化量化各项评分内容,提升操作性,优化案件质量评查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交叉互查、联查联审等机制,坚持“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综合运用“查、看、听、谈、问”等工作方式方法,精准发现问题,切实提升评查效果。构建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延伸拓展和深化运用评查成果,进一步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推动案件质效再提升。(周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