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将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内控体系建设工作作为监督重点,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范政府采购环节廉政风险。
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思想认识。主动约谈采购项目多、金额大、范围广的采购单位负责人,严明采购环节廉政风险,强调建立政府采购内控体系的重要性。协调组织采购工作培训,邀请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专家,为各单位采购专员深度解读《政府采购法》《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指导文件,通过知识讲解、条例分析、案例剖析和座谈交流等方式,为各单位在明确采购基本流程、采购范围和审批规范,精准把握政府采购最新的政策要求等方面提供专业指导,协助建立高效率零漏洞的单位内部政府采购监管体系。
紧盯制度制定,强化内部风控。要求各单位紧密围绕年度采购计划、自主采购项目、临时性采购管理及采购程序等存在廉政风险的重点环节,会同采购部门、财务部门,召开专题研究会,督促制定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做到采购计划明确合理,采购预算科学详尽,流程把控高效严格。立足纪检监察角度,针对日常零星采购物资或小额购买服务等方面的风险防控,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强调采购规范要求,为内控体系建立提供扎实纪律保障。
加大监督力度,堵塞廉政风险。一方面,督促各单位按照政府采购内控工作要求和典型案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项目梳理,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主动落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另一方面,联合区财政局、审计局等职能部门制定政府采购专项监督问题清单,将其纳入日常作风建设检查中,通过实地查看、组织谈话和核查台账等方式,重点关注采购制度执行、内控体系搭建、程序合规性和操作规范性等情况。对自查自纠和联合检查等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采购单位查明原因,及时整改并据此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对其中可能涉及到违规违纪的行为,发现一例,严处一例,确保政府采购领域的廉洁规范高效。(葛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