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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坚持问题导向 提升办案质量
发布日期:2023-01-11   来源:溧阳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我们在谈话前没有积极了解谈话对象的家庭关系等基础信息,没有制定个性化的安全预案;谈话交接单中也没有填写陪送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和性别”。这是别桥镇纪委近期在案件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为提升基层办案质量和水平,镇纪委以《全市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和《综合性监督检查通报》为指引,对标找差,建立问题清单,逐一对账销号整改,保障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

此外,严格落实常态化学习制度。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纪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积极参与上级纪委组织的培训考试,不断提升专业水平。进一步梳理、总结基本谈话取证知识技巧、审查调查案卷中的法规适用以及案卷检查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理清办案思路,掌握审查调查处理工作方法,促进案件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为调查取证和审查处理工作打下基础。

落实系统管理,提升制度规范。“上班必开机、办案必上网”,充分发挥江苏省纪检监察基层综合业务应用系统作用,加强系统管理维护,实时接收上级纪委的转送件,及时、准确、全面录入自收群众来访件,做到全程留痕,形成“收—办—结”的闭环式工作管理模式。同时针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进行重点关注分析,有效推进线索处置规范化和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生命线。我们会结合工作实际,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自评,不断强化纪检干部的程序意识和执纪审查能力,使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检验。”别桥镇纪委负责人表示。(唐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