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一线传真 >> 内容
常州市钟楼区:自来水都“流”哪儿去了?
发布日期:2023-01-11   来源:钟楼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今年,村里的自来水费用节约了六、七万……”日前,常州市钟楼区某街道新到任村党总支书记在村委工作一线调研会议上这样汇报。“一个村一年的水费开支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差异?以前的水都流到哪里去了?”这个问号随即出现在区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监察员脑海中。 钟楼区纪委监委依托“室组地”联动机制,立即由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街道纪工委成立核查组,并委托街道财政和资产管理局专项审计了该村235户自来水用户,2016年至2021年间自来水费代收代缴管理的登记台账、收款收据等财务凭证,形成《水费收缴情况的核查报告》。审计发现该村5年间代收代付亏损36万余元,排除因自来水管老化“跑、冒、滴、漏”造成的亏损,可能还存在中饱私囊等违纪违法问题。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核查组决定先以自来水抄表、登记、代收的经办人为切口,找到了该村水费代收代缴管理人员凌某某。

面对核查组的询问,凌某某很快就主动坦白了自己的问题:“村里自来水费的收缴基本都是我和另一个水费收缴人员杨某某负责的,抄表、登记、代收基本都是各自负责一个区域,平时也都没有人检查。我自家的水费不交也没有人发现,胆子就越来越大,碰上不好说话、经常不在家的村民,也就懈怠了没有去催收。我现在非常后悔,辜负了村里和村民对我的信任。”经核查,2016年至2020年间,凌某某共计欠缴水费11次4688元,未收缴到位水费15942元。

无独有偶,另一位水费收缴管理人员杨某某的水费收缴管理同样存在问题。杨某某有几次遇到紧急、临时的零星报销,原村党总支书记沈某某就授意其直接从代收的水费中支取,共计6280元。

上述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源于村委对自来水费收缴的失管、制度的缺失,也在于原村党总支书记沈某某的失职和纪律意识的淡薄。核查组在数据对比中发现,仍有约3万元的“应收实收”差额不知流向。几番询问下,沈某某交代,他还曾“指示”村会计周某某,坐收坐支杨某某代收的水费用于村委其他开支。

“虽然涉及数额不大,但都是村里的集体资金,一分一毫都不应该有损失,是我没有意识到严重性和风险性,长期疏于管理,忽视了纪律和规矩。”沈某某事后也对自来水费代收代缴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

最终,多年来水费科目中“流失”的款项近6万元都退回到了村委。原村党总支书记沈某某因管理失职、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会计周某某因违反规定、坐收坐支集体资金,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水费收缴管理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核查组决定先以自来水抄表、登记、代收的经办人为切口,找到了该村水费代收代缴管理人员凌某某。

面对核查组的询问,凌某某很快就主动坦白了自己的问题:“村里自来水费的收缴基本都是我和另一个水费收缴人员杨某某负责的,抄表、登记、代收基本都是各自负责一个区域,平时也都没有人检查。我自家的水费不交也没有人发现,胆子就越来越大,碰上不好说话、经常不在家的村民,也就懈怠了没有去催收。我现在非常后悔,辜负了村里和村民对我的信任。”经核查,2016年至2020年间,凌某某共计欠缴水费11次4688元,未收缴到位水费15942元。

无独有偶,另一位水费收缴管理人员杨某某的水费收缴管理同样存在问题。杨某某有几次遇到紧急、临时的零星报销,原村党总支书记沈某某就授意其直接从代收的水费中支取,共计6280元。

上述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源于村委对自来水费收缴的失管、制度的缺失,也在于原村党总支书记沈某某的失职和纪律意识的淡薄。核查组在数据对比中发现,仍有约3万元的“应收实收”差额不知流向。几番询问下,沈某某交代,他还曾“指示”村会计周某某,坐收坐支杨某某代收的水费用于村委其他开支。

“虽然涉及数额不大,但都是村里的集体资金,一分一毫都不应该有损失,是我没有意识到严重性和风险性,长期疏于管理,忽视了纪律和规矩。”沈某某事后也对自来水费代收代缴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

最终,多年来水费科目中“流失”的款项近6万元都退回到了村委。原村党总支书记沈某某因管理失职、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会计周某某因违反规定、坐收坐支集体资金,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水费收缴管理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