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聚焦上级关于“风腐同治”部署要求,把“风”“腐”同治贯穿于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以案促改等监督执纪环节,不断提高治本效能。
坚持以案看风。坚持凡查腐败案件必挖作风问题,在查办腐败案件中注意发现被审查调查对象以外人员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以案看“风”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通过深入剖析2022年查办的22起国有企业领域贪污腐败案件,总结腐败案件发生规律和特点,列出监督清单,确定2023年聚焦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将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审理工作重要内容,发现腐败案件中涉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具有明显的“节点”特征后,通报党风政风监督室。
强化以风挖案。将纠“四风”和反腐败统筹起来,从“小切口”专项治理着手,加强同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协作,紧扣责任、作风和问题三条主线,聚焦乡村振兴、就业等重点领域,重点查处不正之风及背后腐败问题。如,在失(退)地农民保障金发放问题专项治理中,对个别党员干部在失(退)地农民保障工作上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深挖细查,发现高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套取保障金线索,随后高某某被采取留置措施。
完善制度机制。探索对留置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党风政风监督室侧重了解其所在地区、单位作风建设总体情况特别是存在的“四风”问题,监督检查部门侧重了解政治生态情况。建立问题线索抄送和会商会审机制,把线索深挖、线索查办、沟通会审、通报曝光、以案促改、研判分析贯穿监督执纪各环节全过程。强化“风腐”问题研判分析,围绕监督、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对全区面上、信访举报件、问题线索办理等情况加强分析研究,针对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开展深化整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