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常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常州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巡察整改满一年的3家国有企业开展了巡察整改工作情况专项督查。专项督查中,市委第二巡察组坚持“三同三进”,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机制,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同题共答,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巡察组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最新要求,围绕开好高质量的整改情况汇报会,督促被巡察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意义,自觉担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采取务实过硬的措施,从严从实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认真履行党委整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织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织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压实基层单位整改的具体责任,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克服“完工”思想,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整改实效。
二是同向发力,进一步深化部门协同。持续强化巡察机构和纪委监委机关协作配合,按照“资源共享、协同发力、深度融合”的原则,建立协作机制,主动与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沟通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以及问题线索处理情况,带着问题开展督查;邀请负责整改日常监督的监督检查室参加整改情况汇报,针对问题现场提问,发挥“1+1>2”的作用。
三是同频共振,进一步打通关键环节。始终坚持既督成效、又看困难,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协调各方力量帮助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难题。针对部分整改问题涉及单位多、覆盖范围广的问题,及时将相关问题反馈地方党委,推动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