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好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倾力实施“阳光食堂监督护航行动”,着力在模式设计、制度完善、平台构建、公开招标、动态管理等方面实行“嵌入式”“全要素”“全链条”监管,筑牢筑实廉洁堤坝,助力办好学生喜爱、家长放心的阳光食堂。
一是“智”助模式创新。全程参与学校食堂自主经营改革,督促市教育局直属32所学校试点食堂自主经营“1+1+1”模式,即用“外聘一个劳务供应商+甄选一批食材供应商+开设一个监管账户”模式无缝衔接学校、劳务供应商、食材供应商和银行等主体,对食堂管理“食材采购+服务采购+资金监管”实行全要素、全方位、全过程监管,着力破解学校食材经费比例过低、用工服务缺乏竞争、菜品质量难以提升等老大难问题。
二是“谋”促制度完善。督促市教育局在校园食堂管理方面出台《常州市中小学食堂管理规定》等十余项制度,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动态调整,将校园食堂准入机制、平台监管、供应商管理、财务管理、招投标管理、食材库管理、应急管理等环节和领域涵盖在内,推动学校落实食堂管理主体责任,从制度层面防控潜在风险。
三是“督”保提质增效。将学校食堂运行模式改革列为年度重点监督项目,建立现场督查、数据督查、线索督查三管齐下的监督工作体系,促进学校食堂工作提质增效。在开展学校食堂管理专项整治的基础上,会同市教育局梳理形成学校食堂管理风险点23个,对招标采购、食材选用及价格、食堂收支及财务管理等环节中出现的数据异常变化进行预警与处置,为精准监督打下坚实基础。(周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