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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坚持规范化信息化专项化协同化 推进驻在单位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3-02-13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日,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向驻在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和商务局等三个单位制发了《关于坚持“四化”标准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四化即规范化、信息化、专项化和协同化),切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建议要求,各单位围绕规范化的目标,建立完善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组织体系;聚焦依法行政、规范服务、提高治理能力的目标,进一步梳理本单位行政许可、行政监管和行政服务的工作流程,使每项工作、每个工作环节都有评价标准,都有风险防控或制约措施;聚焦重点难点,强化风险监管意识,进一步完善奖励、扶持、补贴资金范围、对象、金额标准、购买第三方服务的质量标准和风险防控措施;强化问题导向,认真查找本单位、本系统在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方面存在的不足,建立完善相关举措。聚焦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的问题整改,全面提升行政管理行政服务水平。

围绕精准、方便、快捷的服务目标,进一步利用大数据赋能政务服务,以“一网通办”为引领,将行政许可、奖励补贴扶持资金和行业管理方面各项奖励评比的申报审批纳入信息化建设,擦亮“畅通办”品牌,实现“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的政务服务供给,切实提高审核审批的准确性和高效性,减少对第三方服务的依赖,促进第三方服务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提升政务服务精度和效率。

坚持目标导向,针对本单位、本系统在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找准小切口开展行业专项治理活动,切实提高行业治理、依法行政水平。

坚持整体设计、系统协同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发挥党建联盟、业务共建等平台的优势,协同与本单位业务关联度大的同级机关部门、垂直管理单位、服务对象和长期为本单位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纳入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视野,在加强共建中打通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发展的的盲点、堵点,制定协同贯通的工作规则,形成协同集成高效的工作合力。

建议要求各单位于2月下旬完成制订本单位本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工作方案。(李立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