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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探索构建“1+3+N”监督体系 做实做细对“一把手”监督
发布日期:2023-02-17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年来,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紧盯“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和关键节点、关键场合、关键活动,构建“1+3+N”监督责任体系,多措并举强化对“一把手”监督,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即紧抓主体责任牛鼻子,强化政治监督。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为抓手,牢牢把握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政治性,指导驻在单位党组进一步完善党组及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清单,持续跟踪问效,狠抓责任落实,突出发挥“1+3+N”监督体系中,驻在单位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核心带动作用,督促驻在单位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3”即结合驻在单位职能,实现精准监督。紧紧围绕市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3个驻在单位的职责任务,督促各单位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重新修订完善《驻在单位向纪检监察组报备事项清单》,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事项事先向纪检监察组报告制度、正科职干部离常备案制度,始终加强“一把手”等“关键少数”行使权力、参与重大活动、因公因私外出等公职行为的监督,确保民主集中制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切实增强“关键少数”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推进驻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走深。2022年度,该组对3家驻在单位97次党组会的396个议题进行了审核,开展中层以上干部廉政谈话420人次。

“N”即整合多种监督模式,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贴近监督优势,指导驻在单位率先在全市市级机关中推行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清单制度,统筹协调常规巡察、专项巡察、驻在单位内设纪委、专项审计、专项督查等多种监督模式共同监督,加强对驻在单位政治生态、信访举报等情况的分析研判,督促问题多发、举报热点单位“一把手”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将廉政教育融入日常,及时领学传达上级纪委重要文件精神,经常性通报违纪典型案例,督促驻在单位党组及时学习各类党内法规,建立定期与“一把手”廉政谈话制度,将监督关口前移,督促发挥“头雁效应”做好表率,严守党规党纪,严格履职尽责。(李立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