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监督之窗 >> 内容
常州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监督检查
发布日期:2024-09-30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人才是推动发展的第一资源。常州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就业创业领域,坚持执纪为民,扎实高效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监督。

规划行动路径,突出重点靶向发力。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印发《清风护航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方法步骤。赴市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以及各辖市区、乡镇开展专题调研,梳理技能培训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紧盯报名培训、考试发证全流程,紧盯财政补贴审核发放全过程,重点监督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培训管理、证书发放和资金拨付环节中可能存在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深挖彻查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

开展全面检查,多措并举发现问题。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梳理近十年开展培训人次、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次、发放财政补贴情况,各地各部门主动发现问题。定期与人社、财政、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处置疑难复杂问题。对全市依法批准设立的121家培训机构进行全面年检,督促不达合格标准的机构整改,责令整改不合格机构注销处理,并公布年检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重复参加创业培训,在补贴申报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国有资金损失等问题。目前,全市专项监督已严肃处理有关违纪违法人员,并挽回相应经济损失。

严格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根据专项监督发现的问题,严把技能培训各个环节的“关口”。加强培训机构审批,严格培训机构管理。督促职能部门严格设置准入门槛,对所有培训学员进行实名制监管,制定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督促人社部门先后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常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常州市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制度,切实堵塞漏洞、规范管理。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压紧责任链条,推进整改措施落实落细,为高技能人才提供更加清廉、健康的培养环境。(史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