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中证据收集不全面、不充分,存在证据链条不完整的问题,请补充完善证据材料……”近日,常州市武进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对礼嘉镇纪委承办的违纪案件进行审理时,提出上述意见,随后,镇纪委针对审理反馈的意见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在案件审理室的督促指导下,镇纪委顺利完成了证据补充等工作。
乡镇办案力量薄弱、案件质量不高,一直是束缚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提升的瓶颈。近年来,武进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不断优化完善“乡案县审”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对全区党纪政务案件实施集中统一审理的工作办法(试行)》,制作乡案审理阶段流程图,编制“乡案县审”案卷模板,为乡镇办案提供指导性工作范本,助推案件质量升级。
同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案件审理室同步开展前端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将办案程序、证据事实、定性量纪等内容对照评查标准逐项评分,并建立集日常评查、专项评查与全面检查于一体的评查体系,定期对评查结果和问题进行通报,推动案件质效提升。今年以来,武进区纪委监委“乡案县审”案件已审结43件,发现并整改案件质量问题79个。
此外,武进区纪委监委还从基层纪委择优选拔17名干部,组建审理人员库,分批到审理室轮训,通过与审理室干部一对一结对帮带,以干促学,既缓解了“乡案县审”带来的案件翻倍、人手不足压力,又提升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案件查审水平。
“‘乡案县审’模式有效破解了镇(街道)纪(工)委查审不分、定性量纪不精准等问题,保障了基层案件质量,提升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武进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施之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