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优化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队伍结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常州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公开转任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常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含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拟公开转任公务员8名。
职位1: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2名(专业不限,有执纪执法、党建、文字相关工作经历);
职位2: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2名(中文文秘类、社会政治类、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类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历);
职位3: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2名(经济类、财务财会类、审计类、统计类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历);
职位4: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2名(法律类、公安类专业或有司法工作经历,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本市市级及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驻常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我市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符合上述范围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组织纪律观念强。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转任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相关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监督办案高强度工作,较适合男性。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7月31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转任: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因个人原因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转任后构成公务员法、监察官法等有关规定必须回避情形的。
(9)其他不宜进入市纪委监委机关的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转任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调动等步骤进行。公开转任职位信息在常州市纪委监委官网(jjw.changzhou.gov.cn)、常州市人事考试网(czks.czrsj.cn)公布。
(一)报名
1.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上述网站查看公开转任公告,下载《常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含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公开转任公务员报名表》,限报1个职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9:00至5月29日16:00。
2.报名提交材料要求:
(1)《常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含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公开转任公务员报名表》,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
报名表和照片文件名统一为“报考职位+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考生参加公开转任须经所在单位同意,相关证明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二)资格初审
市纪委监委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结果以短信告知形式反馈。资格审核贯穿公开转任全过程。
市纪委监委机关(含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结束后,转任职位有效报名人数未达比例要求的,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核减其转任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核减转任人数或者取消职位在常州市纪委监委网、常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笔试和资格复审
笔试由市纪委监委机关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得分高低,按转任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初步人选的资格复审由市纪委监委在面试前进行。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以下机关报名人员加盖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印章)等,阅原件留存复印件。相关材料不合格或单位不同意报考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面试
面试由市纪委监委机关统一组织。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转任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市纪委监委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转任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拟转任人选名单在常州市纪委监委网、常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缺额时,按该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其它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在转任各环节中,市纪委监委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回复或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未入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2.公开转任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工作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以查处。咨询电话:85680529、85680543。监督电话:85680550、85680551。
本公告由常州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1.常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含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公开转任公务员报名表.docx
中共常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