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市委“常巡为民”专项巡察向10家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9月29日至10月8日,市委6个专项巡察组分别向10家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市委各专项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部门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解决了一批顽瘴痼疾,办成了一批民生实事,完善了一批制度机制,各项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但巡察发现,制度体系不够完善、招标采购不够规范、资金管理不够严密等一系列问题在相关领域依然不同程度存在。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大意义,从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定整改决心,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高度增强整改恒心,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筑牢整改初心,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切实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更好展现常州万亿之城的民生温度。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自觉扛起整改政治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负首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管领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责任,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组织部门要结合职责加强监督,把巡察整改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评价使用的重要参考。巡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统筹督促职能,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不断完善组织方式、优化评估标准,切实提高督查质量。要用足用好“常巡为民”专项巡察成果,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强劲动力。
据了解,市委专项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