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竺山湖鸟瞰(黄超 摄)
“连续三年在这里看到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黄胸鹀,还多次看到了成群结队的白额雁、小天鹅。”细数着多年在长荡湖边观鸟的收获,市民汤女士对这几年惊艳现身的珍稀动物印象深刻。这份盎然生机的背后,离不开一张系统治理、协同高效的监督网。
太湖作为我国第三大淡水湖,不仅是江苏重要的生态资源,更是长三角地区重要的生态支撑。2025年,常州市纪委监委一体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聚焦“监督什么”“谁来监督”“怎样监督”,会同相关单位探索构建太湖综合治理监督体系,形成“主体协同、上下联动、左右衔接”的监督格局,让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
“太湖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压实了各板块、各部门的责任,合力解决了一批长期未解决的问题。”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荣俊说。
围绕“监督什么”,结合监督办案发现的太湖综合治理中存在的少数项目重复实施、个别设施利用率不高等问题,该市纪委监委梳理形成太湖综合治理“两张清单”,将监督重点锚定在项目实施的“科学性”、资金使用的“高效性”和权力运行的“廉洁性”三大关键点,对已实施项目“回头看”、对计划项目“再梳理”,推动项目优化调整。
围绕“谁来监督”,常州市纪委监委积极推动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等贯通协调的“1+9”监督体系。制定《构建监督体系推动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建立责任清、情况准、可量化、可评价的监督任务清单,明确各方监督责任,定期调度工作进展。
围绕“怎样监督”,该市纪委监委通过深化协同监督、智慧监督与规范监督,推动监督体系持续向纵深发展。坚持线上线下双向发力,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实地督导检查,深入掌握项目推进情况,推动监督重心向控源减污、水体消劣、生态扩容等具体任务聚焦;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对12345热线、信访等信息进行比对分析,精准发现问题、及时纠治整改;制定问题线索工作办法,严格落实信息互通、线索移送等措施,持续发挥监督体系“纠偏”与“保障”作用。
人水和谐、城湖共生绘就美丽常州“新画卷”。作为太湖的“前置湖”“净化池”,2025年长荡湖水生态环境实现历史性突破,水质首次达到Ⅲ类,相比2021年跃升2个类别,总磷指标同比下降60.6%,创“十四五”以来最好水平。(朱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