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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3-05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21日至10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11月1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关于“学习不系统,存在‘任务观点’现象”问题的整改。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统筹安排好中心组学习、常委会专题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与党员冬训,共组织理论中心组和党组、党委第一议程集中学习36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省市委、上级人大最新部署50余个,最新党纪法规11个。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基础上,通过体会交流、专题调研、工作研讨等多种形式,推动学用紧密结合,及时作出贯彻部署,较好发挥人大机关在落实“两个维护”中的表率作用。2020年9月,先后召开2次机关党组会议,交流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体会。常委会党组上学过的《习近平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总书记讲话精神、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机关党组再次学习,加强理解。

(二)关于“学习不主动,存在‘等靠观望’现象”问题的整改。

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学习作为两级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必读篇”,跟进学习“最新篇”,深入学习“人大篇”;加强学习和工作的统筹,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加强对机关学习的检查,制定学习检查考核机制。10月22日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后,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先后集中学习了会议精神,机关党委组织党支部和党小组,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11月机关党组会议上,集中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12月机关党组会议上,补学了2017年-2020年省、市委全会精神,部署了2017年-2020年常委会党组学习未学内容补学工作。第一时间学习省市委全会精神,并常态坚持。

(三)关于“学用不紧密,存在‘学用脱节’现象”问题的整改。

高度重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学习贯彻。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王林作专题讲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利用人大工作研讨会的契机,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市人大工作研究会领导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系统性辅导,并结合我市地方人大工作实际,提出了学习贯彻的具体要求。并有6篇调研文章参加全省人大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有3篇论文分获一二三等奖,获奖论文篇数位居全省设区市前列。

(四)关于“工作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重点工作的谋划、组织、协调和推进。2021年将制定2件地方性法规,修改3件地方性法规,开展5件立法项目调研;审议17个专项工作及计划、预决算、审计报告,开展2项执法检查,2项专题询问,推动中央重大决策、省市委部署要求落地落实,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二是全程主导住宅物业管理、电梯安全管理、天目湖保护3件地方性法规的修改;深度参与旅游促进、养犬管理2件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努力形成多元化起草机制,养犬管理、旅游促进2个条例分别委托常州大学、江苏理工学院等高等院校起草,逐步改变单纯依靠政府部门起草地方性法规的局面。三是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加强对政府部门落实问题整改的督促。12月,环资城建工委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工委委员和辖市区人大对进一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如何在2021年度上下联动加强环境保护领域立法和监督工作进行了交流和部署。四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合“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梳理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清单,并落实责任部门推进整改。与市应急管理部门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将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并计划于今年5月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视察,从市人大常委会监督的角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五)关于“服务保障人大代表尽责履职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保障代表提高议案质量。帮助代表提高提出议案建议的能力,引导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与有关机关、组织沟通,提高议案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把关,妥善处理不宜作为议案建议提出的事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182件,经与代表充分沟通,将5件建议作撤案处理。二是积极保障代表履职。向每名代表定期寄送《中国人大》《人民与权力》等刊物,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参考,近三个月以来,共寄送刊物3600余份;指导督促代表小组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内容。2021年将举办全市人大换届选举和代表工作培训。三是认真做好连任代表的提名推荐工作,对本届以来的代表履职情况进行梳理归纳,确保三分之一的代表提名连任,及时向党委组织部门报送。充分利用线上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及时记录代表履职信息,完善履职档案。推行代表履职积分管理,注重结果运用,评选年度优秀人大代表10名,通过正向反向激励相结合的方式,促进代表勇担责任,积极履职。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已安排16名省人大代表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履职情况,277名市人大代表向辖市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四是健全代表履职激励机制,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开展“优秀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等评比活动,评选出2020年度10名“优秀人大代表”、19件“优秀议案建议”,在2021年1月召开的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预备会议上进行了通报表扬,并进行了广泛宣传,发挥模范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代表履职APP平台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常州市人大代表履职积分办法(试行)》,代表履职活动通过代表履职APP平台自动积分,代表履职积分和履职档案作为评先评优和推荐连选连任的重要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代表经费管理办法》,代表履职经费及时下发,为代表履职提供经费保障。五是首次向各位代表通报代表工作情况。2020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工作座谈会,与各代表小组召集人面对面座谈,通报代表工作情况,听取代表们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2021年1月,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印发了《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情况报告》。2月,市人大常委会为促进代表履职、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主任会议首次讨论了《常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代表工作计划》,代表工作计划首次与《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一起印发。

(六)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2020年12月,机关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重点学习了《意识形态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2021年1月机关党组会议学习了《常州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2021年3月1日机关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总结2020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分析排查梳理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部署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

(七)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细则明确了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范围,检查与考核以及责任追究。建立完善了新闻宣传稿件的审批单制度,每次新闻发布稿均由宣传信息处审核把关,并签发审批单,内容包括发布人、发布部门、发布内容和刊登平台等,主要审核文章中是否存在意识形态相关的问题。

(八)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常州人大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全面的筛查,将相关信息清理完毕。二是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应急处置意识形态和突发舆情工作预案》,明确了适用范围,人员构成,责任部门,以及分级响应制度,紧急处置流程,后续跟踪和纪律保障。三是制定了《市人大机关工作微信群管理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管理制度,工作群纪律要求,以及监督措施,严格落实微信群实名制,及时监督群内信息,对于长久不用的群进行解散等规定。

(九)关于“领导干部进取精神有所退化”问题的整改。

市人大机关党组于12月4日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月5日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前,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和新时代人大工作要求,强化提高人大工作一线意识,破除最后一站思想和松一松想法,增强与时俱进的激情活力和进取精神,有效克服“船到码头车到站”思想,保持奋斗姿态和进取精神。机关党组组织所有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并重温入党誓词。

(十)关于“为民履职意识有所淡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推进市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工作。11月,对民生实事项目开展专题督查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所需所盼问题。12月,组织对市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并邀请市民代表共同参与。2021年,将继续推进市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监督工作,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推动项目落地见效,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是完成对本届以来的代表议案建议进行梳理,其中66件C类议案建议、2件议案建议已经实施,9件议案建议正在实施,32件议案建议逐步推进中,13件议案建议因问题复杂作出解释,10件议案建议因政策原因目前无法解决。今年将升级建议办理系统,通过技术手段持续跟踪办理情况,努力促进结果转化工作。三是组织召开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和反馈工作会办会,要求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各方应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加强交流沟通,共享信息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会议研究通过了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反馈和工作协调机制》。

(十一)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所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研多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在督查2020年“一号议案”办理进展情况中,市中医院、天宁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横山桥卫生院,现场视察传染病房、标准化发热门诊、PCR实验室等几个视察点是在考量当时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后,随机选定的,没有发通知。在调研老城厢复兴计划进展情况、住宅小区厨余垃圾分类处置试点工作情况、督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议案”目标完成情况等活动中采用明察暗访方式察实情、解民意。二是提高常委会调研报告质量。《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对我市公共卫生体系规划和建设工作进行监督的议案”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是在多次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的情况汇报,重点针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和能力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着重破解难题,提出四大方面的工作建议,对我市下一步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具有较高的指导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三是精心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专题调研和献良策活动,共收集人大代表建议188条,报送市委市政府专题调研报告9篇,为我市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汇聚民意、贡献智慧。四是严格控制发文数量,杜绝重复发文,已经通过会议、书面、电话等方式作出工作部署的,一律不再发文;对于同类事项或主题相似的多个文件要归并整合发文。坚持“少而精、深而实”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能合并的坚决合并,能不开的坚决不开。2020年全年发文数与上年度相比减少20%,召开会议数也大幅度减少。

(十二)关于“公用经费支出审批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梳理查找、校对核对,查清楚问题发生的来龙去脉。2017年4月美新影像科技有限公司摄影费39900元没有签订合同,此项费用为2017年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全体人大代表合影留念,会后冲印发给每位代表一张合影共计400余张照片留作纪念。2019年3月租赁人代会表决系统服务费71500元尾款合同现已找到。此项工作前期支付预付款时已附合同,人代会结束支付尾款没有及时附合同。今后类似情况,要求经办部门严格执行财政纪律、财务制度,提供相关合同和清单。同时,将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严格按规依章办事。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专业素养;严格财规章制度,增强责任心,严格按标准、按规定人数进行公务接待,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

(十三)关于“党费工会费使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党费账户。9月,在建设银行行政中心支行建立了“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员会”党费专户。以此为契机将党费收缴工作从纯人工现金操作转变为电子化手机操作,并将党费使用管理公示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按要求及时对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形成党费年报报市级机关党工委。二是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持预算和管理原则,严格界定会员身份,按要求做好编报和执行,杜绝出现超范围、超标准和重复慰问等现象。

(十四)关于“制度制订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2020年12月,机关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了《市人大机关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需上会集体研究、按程序支出的重大开支具体标准和费用金额。

(十五)关于“党组议事边界不够清晰”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机关党组职责进行再梳理,明确由机关党组讨论决定事宜。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党组议事规则,完善相关制度。机关党组会议讨论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预算情况和市人大设立常委会四十周年系列活动开支情况;机关干部平时考核情况;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等重要内容。

(十六)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553”人大先锋行动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号召广大党员当先锋,13名党员通过民主评议被评为优秀党员;以支部和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开展5项特色创建先锋行动。一支部特色支部建设得到提升,二支部创建特色支部已得到命名,三支部也在以积极的姿态争取今年申请成功;年底有5个以党小组为基础构成的处室被为优秀处室。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建考核评价机制,结合上级要求和各项党建任务对考核项目科学设置,从而调动机关党委和各支部抓党建的自觉性、主动性;按计划培训党务干部,提升工作能力,从而在建强支部、建强小组和建强队伍上全发力。二是领导班子和工委室主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完成了在工委室办公会中至少安排一次对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工作的专题研究。积极支持党小组开展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

(十七)关于“党支部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1月,印发《市人大机关党支部落实机关党建责任清单》,从五大方面就16个专项工作对支部工作作了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委及时督促检查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做到年初支部有计划,每季度对支部党建平台完善情况进行统计反馈,年终对党建工作情况有考核。机关党委专门就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下发通知,就重点内容、关键环节尤其是谈心谈话、领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进行重点强调。召开支部书记述职考核评议会,各支部书记在会上集体述职,在总结经验的同时,查不足找差距,定计划、重整改,从而进一步强化支部书记主责意识。为更有针对性的就巡察反馈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机关党委专门将《市人大机关党组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列入党员冬训的重要学习内容。

(十八)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问题的整改。

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加深对新特点新规律的理解把握。

(十九)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感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扛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纪委文件、节假日相关廉政工作提示材料。压实“一岗双责”,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二是机关党组先后召开2次会议,听取机关纪委制定工作规则和2020年度工作总结的汇报。三是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9月、12月、1月,开展了国庆节、中秋节元旦、春节节前廉政教育,传达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观看了警示教育专题片《尺度》,保持廉政教育入脑入心、警钟长鸣,以严而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二十)关于“强监督责任的软实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年度党建课题,认真梳理了机关纪委工作职责,制定了工作规则,建立了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市人大机关纪委工作。二是建立机关纪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级纪监工委交流机制,定期参加派驻纪检监察组织的廉情分析会,积极参加市级纪监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三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开展私车公养、挂证取酬、违规借贷三类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现了知晓和登记全覆盖。抓住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关键点,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和短信提醒,学习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工作的通知精神。四是加强机关纪委自身建设。10月底,开展了纪检干部能力提升培训,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晓春围绕《坚守机关纪委职责、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作辅导讲课。积极开展“学习恩来精神、守牢初心使命”教育活动。

(二十一)关于“缺乏干部选育工作机制”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机关内部轮岗交流机制的研究。广泛听取干部工作相关意见建议,通过专项调研、考察考核、分析研判等多种方式,有计划的加大交流轮岗力度。两位在同一岗位任职较久的同志均进行了职务或职级提拔。向市委组织部推荐2名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同志去挂职锻炼。二是丰富干部教育形式和内容。2020年11月,举办我市人大系统年轻干部培训班第一阶段。2021年上半年将持续进行第二、第三阶段。2021年将举办全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班、地方立法培训班、环资城建系统培训班和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三是多为传帮带工作提供活动载体,充分发挥老同志独特优势和作用,促进年轻干部快速成长。在人代会会议等活动保障过程,尽可能是新老搭配,形成老人带新人,新人快速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十二)关于“缺乏干部教育管理手段”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2021年度机关平时考核制度,将干部考核作为评优评先、职务职级晋升等工作的指挥棒,突出考核的导向作用和结果运用。二是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充分发挥提醒、函询、诫勉的作用,及时将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密切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作,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管。2020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新任职人员集体廉政谈话会。

(二十三)关于“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首要政治任务,系统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利用机关党组、机关党委会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与党员冬训方式,认真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原原本本读原著、扎扎实实学原文、认认真真悟原理。二是积极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集中学习了《意识形态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常州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三是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人民为中心,深入到人民群众开展调研,围绕民生热点难点和人民群众所需所盼提议案建议,积极推进市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工作;积极开展社区志愿活动,送法到社区活动,“十四五”规划编制调研过程中积极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四是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前,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谈,各工委室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谈,并接受党员、干部约谈。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谈心谈话。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后,组织开展任前谈话。

(二十四)关于“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视反馈意见与本轮整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整改,建立起了挂账销单制度,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抓紧完善整改长效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强化长效整改意识。二是完善组织生活台账记录规范,提高规范化建设意识,切实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台账记录。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情况。经过认真梳理,一支部确实召开了组织生活会,没有填写到系统里去,要求找出纸质的记录本。对于三个支部的活动记录问题,要求各支部加强规范学习台账记录规范,提高意识。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止目前,还有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一)关于“处理矛盾和复杂疑难问题创新做法不多”问题的整改。

利用召开民主生活和组织生活会前,组织加强履职使命学习,转变干部观点。使人大工作既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也要有不断创新。增强党组的主动性、创新性,积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开展“553”人大先锋行动,将“553”人大先锋行动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下一步,在党建方面,机关党组将创新召开全市人大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探索建立地方人大系统机关党建工作联系指导机制,以党建工作促业务工作发展。在履责方面,机关党组将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以工作创新促进人大事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9--85680119;邮政信箱: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2A516室;电子邮箱:czrdbrsc@126.com。


中共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