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18日至10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了中心党组对照市县巡察工作“三个聚焦”的具体要求,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方面仍有不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3类共19项问题。
中心党组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面开展整改工作。
(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
巡察反馈会后,中心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传达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对反馈的问题专题研究,认真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二)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逐条逐项扎实整改
成立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袁菲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吕天剑担任,成员由葛为众、张忠民、周英、巢云清4位党组成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跟踪推进,主任由吕天剑同志兼任,成员为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联络员由谢奎俊同志兼任,明确了巡察整改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形成层层落实,压茬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态势。
(三)上下联动,制定整改方案
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全面梳理、列出问题清单、逐条对照研究、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反思警醒,倒排整改计划,研究制定了97条具体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形成了整改落实方案并通过党组会审议;下发了《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常不动产党〔2020〕17号),作为贯彻落实好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四)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整改台账
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根据整改落实方案,认真对标检查,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剖析根源,找准症结,落实整改。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实行挂单整改、对账销号,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均已进行整改,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成立后,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月一次,密切结合中央、省、市相关精神要求开展学习。二是中心组学习统一思想、加强研讨,每次中心组学习至少3名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2020年共进行中心组学习12次,学习篇目38篇,交流发言28次,涉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市重要会议精神、法律法规等17个专题。同时开展党课辅导7次,支部集体学习17次,廉政教育5次,专题学法9次。三是继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全部在支部上一次专题党课;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问题为导向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建立并长期坚持“学习强国”“每日一题”学习机制,持续做好“学习强国”和“每日一题”督查。五是拟定了退休支部成立方案。
由于中心隶属关系调整至市自规局,党组织隶属关系正在划转中,待中心党组织隶属关系变更之后,成立退休党员党支部,并积极开展相关支部活动。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深入研究《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各级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的重要内容。二是党组专题研究中心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并制定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报告。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相应的责任要求,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四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同业务建设同安排、同部署、同考评,全力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战。五是重视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把会议室建成党建园地,利用中心“不动产大学堂”开展了2期意识形态专题教育,具体为第二期悦读诵读会和第七期《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诵读活动,主要领导亲自带头诵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一切为了人民”等章节,并结合实际工作谈心得体会。六是加强信息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宣传质量,运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主流媒体,积极宣传改革工作推进中的新举措、新进展和新成就,形成内外合力,助推改革任务,提升我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新形象,全年共推送宣传信息262条。七是做强常州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积极认真做好微信公众号组稿工作,建立相关组稿审核发布制度;高度重视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引导作用,全年在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上,推送48期141条信息,并积极向江苏省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全年有28条信息在省不动产公众号上得到录用,起到了积极的宣传作用。八是完善网络舆情和意识形态工作新闻发言人等制度,及时获取舆情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2020年,中心及时调整疫情期间工作重心,由外业调查转到内业处理,协调各乡镇、村委开展签字工作,完成市本级全域186个行政村共114693宗地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测量,9月份数据全部入库,并完成汇交。
在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中,通过提高认识,强化组织保障,建章立制,明确工作职责,及时梳理,解决实际难题,全面展开,有序推进。2020年10月,与市自规局、分局共同协商,形成指导意见,统一宅基地及房屋审批面积标准。11月,摸清农房登记底数,倒排计划,召开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会,建立工作制度,线上线下加强业务指导,每周休息日进行现场督查,优化农房登记流程,形成操作细则。截止12月31日,天宁区宅基地发证率92.46%,房地一体发证率55.53%,在全省99个县(市、区)中排名第21;钟楼区宅基地发证率97.39%,房地一体发证率63.59%,在全省99个县(市、区)中排名第9;新北区宅基地发证率93.33%,房地一体发证率57.41%,在全省99个县(市、区)中排名第18;天宁区、新北区及钟楼区集体建设用地发证率均达100%,圆满完成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
4.关于“贯彻落实省厅开展不动产登记‘质量提升年’行动措施不力(苏自然资发〔2019〕138号)”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成立后,发挥党建引领,推动党建工作和不动产登记业务有机结合、深度融合。深化支部结对共建,4个支部分别与其他单位基层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发挥传帮带作用,以党建工作为引领,积极推进党建和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深度融合。与薛家镇党委政府一起推进成立薛家镇不动产登记便民受理点,通过数据资源共享,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在“就近办”的基础上,实现“加快办”;与天宁中心所紧密配合,实现“交地即发证、三证联合发”;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结对支部积极合作,在江南银行网点实现“双预告和预转本登记”银行便民点一站式服务,一改原来申请环节多、周期长,群众“多头跑”,材料“反复交”的状况;与天宁区征收办协同联动,深入北环新村、常州福利院、浦北新村、丽华新村等多地,现场办理大板房注销登记,把服务送到老百姓家门口。二是2019年下半年,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完成存量数据整合,提高了登记簿质量。
目前,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正在建设中,拟于2021年9月上线运行,待平台建设完成后按照部、省数据标准及时、准确上报数据。
5.关于“贯彻落实市委‘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成立以后,专题研究不动产登记各项改革,列入常州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和2020年常州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纳入常州市营商环境专班工作。成立中心“创一流营商环境小专班”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二是经市政府批准后向市大数据局提交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系统改造建设方案;中心隶属关系调整后,项目主体变更为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名称同时变更,项目通过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组织的专家论证,通过发改委正式立项并进行采购。2020年11月,召开系统改造项目启动会,系统建设正式实施。三是加强不动产登记银行便民服务点建设。截止2020年6月底,全市25家主要商业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全部上线“融E办”平台,“融E办”品牌覆盖率100%,实现抵押登记全流程“网上办”。四是推进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至11月份新购商品房转移登记、存量房转移登记全部实现网上预申请、预受理、预审核功能。五是2020年下半年,主动对接住建、税务部门,集成纳税和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至综合窗口,并完成不动产登记交易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完成“外部一窗整合”,实现一窗申请,同步审核,并行办理。六是积极推进信息共享,打通中心与住建部门系统,实现数据的双向共享;打通与税务部门系统,税务部门从中心直接获取权利人房屋套次以及房屋明细信息,中心从税务部门直接获取核税信息和电子税票。2020年11月,召开专门会议部署信息共享工作,结合登记业务实际情况实现公安部、省公安厅、民政部、省民政厅、银保监会、中编办、最高法、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的数据共享。
目前,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正在建设中,拟于2021年9月上线运行。
6.关于“不动产登记规范性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与市自规局、住建局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并主动跟进学习。二是党组成立以后,专题研究不动产登记各项改革,列入常州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和2020年常州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纳入常州市营商环境专班工作。成立中心“创一流营商环境小专班”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全面清理各类证明,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盖章、审批、备案、告知等手续,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环节和收件材料,形成“瘦身清单”。三是积极研究规范业务,制定出台业务规范14个,建立业务会商机制,形成业务会议纪要6个。四是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技能培训,举办“苏小登”业务技能比拼,优选业务能手参加省、市第三届“苏小登杯”不动产登记业务技能竞赛,取得市团体第二、个人第一的佳绩,推动打造精业务、强作风的不动产登记干部队伍,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五是开展《民法典》课题调研,强化调研成果运用;依托“不动产大学堂”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六是加强作风建设,巩固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成效,强化窗口服务规范,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严格缮发证审核;定期开展不动产规范化检查。七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协调,优化业务流程,改造系统,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印章。
7.关于“为民服务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成立以后,专题研究不动产登记各项改革,列入常州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和2020年常州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纳入常州市营商环境专班工作。成立中心“创一流营商环境小专班”积极推进各项改革。2020年上半年,将资金监管、易家服务、以及缴纳登记费等相关业务纳入综合受理窗口,完成内部“一窗”整合,实现“一窗受理、一窗结”;2020年下半年,对接住建、税务部门,梳理业务流程,实现存量房买卖合同自助网签备案,调整窗口布局,设立登记、交易和缴税“综合一窗”,完成不动产登记交易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二是中心配备1名专职专席接线员负责接听“96510”热线,并配备1名网络答复专员及时解答群众线上咨询问题。三是制定中心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对与办事群众办事相关的措施及时通过中心官网、公众号、办事大厅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予以公开;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办事群众可登陆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官网了解相关办理流程。四是中心成立后,在全市设立了市政务中心和新北政务中心办理大厅,在郑陆、邹区两个偏远乡镇设立受理点,并在新北8个乡镇设立代办点。党组成立后,不断加强各代办点建设,提升服务效能,2020年4月份与薛家代办点开通专线,在“就近办”的基础上实现“快速办”。五是加强服务大厅作风、行风督查,制定作风检查细则,狠抓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严格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文明服务用语、统一着装、佩戴党员徽章和工号牌及执行劳动纪律等事项,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形象。
新“三定”方案已确定,由于中心隶属关系已调整至市自规局,下一步,将在市自规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与乡镇自规中心所协作,将不动产登记进一步延伸至乡镇街道,拟于2021年9月完成。
8.关于“下属企业脱钩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与市财政、晋陵公司沟通协调,积极稳妥推进下属企业常州不动产政策研究中心、常州市常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常州市房地产市场有限公司的脱钩改制,完成改制方案、股权划转、人员安置、资产处置等工作,9月底下属企业改制脱钩工作顺利完成。二是经市改制脱钩领导小组批准,结合“多测合一”工作的推进,房产测绘中心在2021年上半年以关停的形式改制脱钩,完成改制脱钩工作。
9.关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成立后,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制度。由分管领导亲自挂帅,职能处室具体负责,加大对中心国有资产巡查的力度,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消防安全,邀请消防救援大队专业人员全面进行检查;对办公场所违规使用电器情况全面进行检查;对排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16个安全问题得到妥善处理;二是完成与租赁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消防隐患排查做到及时彻底,无死角、零遗漏;三是按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需要,配备工作人员,科学合理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四是加强档案库房定期巡查工作,与接触不动产登记档案和数据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已制定中心服务大厅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由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目前还未开展中心消防安全的培训教育及消防演练,待疫情缓解后,根据情况尽快推进消防安全的培训教育及消防演练,提升中心本部服务大厅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10.关于“绩效考核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年度考核结果、年度绩效分配及专项奖励绩效分配均经党组研究决定。二是中心重新制定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分配方案经中心党组集体研究,并召开职代会进行审议。
中心将进一步细化分配方案,使分配方案得以有效实施。
11.关于“经营性固定资产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成立后,专题研究经营性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国有资产巡查和管理力度;二是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租赁的基础档案台账;三是及时掌握承租方经营和使用中心国有资产的最新动态,如遇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四是进一步规范中心国有资产租赁的合同管理,监督承租方合同履约情况,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权责条款。及时梳理出租房屋租金情况,定期对租金进行催缴。
12.关于“落实财务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成立后,已全面规范财务报销和审批流程,会计人员审核、签字,原始附件齐全,公务接待报销四单一票齐全后,报主要领导审批。二是建立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发文。三是出租房租金全部作为房租收入。四是对购置的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固定资产标准、但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资产,调账列入固定资产科目管理。五是完成工会换届改选。工会经费的使用和报销严格参照中心的财务制度执行,实行经费支出预批手续,做到先批后用,根据中心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向中心申请经费补助,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后,及时向工会拨付。根据《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要求,按规定标准发放福利补贴,并做好发放记录。
13.关于“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研究制定《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采购管理制度》,成立采购管理小组,集体商议,规范采购行为。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落实各项采购工作。所有采购事项必须由需求处室提出申请并填写《采购申请表》,经分管领导同意并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对大额采购事项,经中心党组会研究讨论通过后,及时签订采购合同。
14.关于“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业务用车使用申请审批制度。二是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填写《车辆费用申请表》,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三是建立健全用车情况登记制度,加强油卡管理,车辆用油实行一车一卡,建立台账。
15.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成立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中层干部聘任事宜,完成了中层干部聘任工作。二是党组成立后,着力推进土地、房产历史档案移交和数据整合工作,2020年上半年,原分散在各国土资源所的档案资料全部移交到位,2020年下半年,对移交的历史档案进行整合,全部进行了数字化。三是党组成立后,制定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新研究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上党组会研究决定,并提请派驻纪检组监督。
16.关于“党建工作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成立后,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定中心党建、纪检工作要点,将党建工作纳入全年度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安排,积极推进中心党建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完成中心党组织隶属关系调整,积极推进支部工作,加强对支部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每月月度例会时,安排支部书记汇报本月支部工作情况,年底对支部书记述职考核;三是强化党建园地建设,积极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党组成员为支部党员上党课,全年开展党课辅导7次。积极开展支部学习,建立并长期坚持“学习强国”“每日一题”学习机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支部活动,以“不动产大学堂”“主题党日”“苏小登”技能比拼等形式,开展党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党组成立后,中心各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2020年按规定程序接收5名预备党员,转正1名党员。五是规范党组织工作,党组开好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基层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进行民主测评,2020年12月,各支部书记按要求进行述职。
由于中心隶属关系调整至市自规局,党组织隶属关系正在划转中,支部换届选举还未完成,待党组织隶属关系变更之后,及时推进支部换届工作,同步划分党小组,完善组织架构。拟于2021年4月完成。
17.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成立后,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党组召开会议,研究中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年安排,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分管领导与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2020年初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并进行汇总反馈,及时传达到每个职工;四是在重要节假日前,聚焦“违规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旅游”等典型问题,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填写自查自纠报告表,进行廉政提醒;五是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领导干部职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组织中心党员干部赴新四军江南指挥部纪念馆开展“迎七一廉证‘苏小登’”主题党日活动,缅怀先烈,强基固本,增强了廉洁从政观念;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开展谈心谈话;六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驻点工作机制,对“三重一大”事项提请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进行执纪监督谈心谈话。
由于中心隶属关系调整至市自规局,党组织隶属关系正在划转中,纪检部门还未成立。待党组织隶属关系变更之后,完善中心纪检部门机构设置,配备专门的纪检监督力量。拟于2021年4月完成。
18.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短板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成中心中层干部聘任工作;二是完成中心职工职称岗位新聘、晋升,提高了中心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中心制定编外员工工资管理办法,建立适当的薪酬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工资标准;四是结合“多测合一”工作的推进,2021年1月,中心的房产测绘职能已调整,从事房产测绘的人员已完成转隶。五是完成新“三定”方案的制定。设立新北、经开分中心,调整部分内设机构,构建和完善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体系,更好地适应未来发展需要。
由于中心主要领导调整,根据新“三定”方案,中心内设部门还未做相应调整。待新领导任职后,将根据新“三定”方案进行岗位设置,开展干部交流轮岗。结合下属企业房产测绘中心脱钩改制及“多测合一”工作,调整中心编外员工用工性质,理顺编外员工用工机制。拟于2021年6月完成。
19.关于“落实审计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调整西河沿12弄7号房屋拆迁安置方案,与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签订了补偿协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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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党组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