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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11-02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18日至10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武进法院党组开展巡察。2020年11月1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武进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武进区人民法院党组的反馈意见》中,聚焦基层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方面,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指出了相应问题。对此,武进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并迅速推进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整改决心

收到反馈意见后,当天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市委齐家滨书记对巡察整改有关要求和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第一时间将巡察反馈意见及党组表态发言印发至各部门进行认真学习贯彻。巡察整改期间,武进法院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有声。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整改责任

及时成立由武进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文良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重大事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查摆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紧扣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常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施工图”“时间表”“责任人”,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直接责任、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责任链条。

(三)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

按照“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原则,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相应提出了104条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每条措施都明确了具体的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建立整改工作总体推进表,细化“三项清单”即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逐一对照整改,逐项对账销号。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统筹督办作用,对整改工作全过程监督,严把时间节点,严控整改质量,每周对整改任务进行一次梳理督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四)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

深刻反思巡察发现问题的根源,找出体制机制上的“症结”,聚焦“病灶”,对症下药,从根源上铲除滋生问题的土壤。坚持标本兼治、阶段突破,对迅速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迅速行动,确保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对情况复杂的问题,深度研究、限期完成。既坚持“当下改”,更注重“长久立”,进一步完善制度、理顺机制,尤其是在重点岗位、节点,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全面扎紧制度的笼子。扎实做好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与改进司法纪律作风、推进武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彰显巡察整改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学深悟透、知行合一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制定2020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4次,开展集体讨论6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最新决策部署精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学习宣讲活动5场。通过院长带头宣讲、院领导讲党课、专题辅导、知识竞赛、座谈研讨、交流体会等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深入推进多元解纷等重点工作。健全诉非程序衔接机制,挂牌成立“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和“武进区非诉讼服务分中心”。将人民调解工作室、律师工作站整合到非诉讼服务分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建立类型化纠纷专业化解机制,建立行业纠纷调解工作室、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双创”巡回审判点等。完善类案集中处理机制,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纳入速裁范围,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平台使用情况在全省排名第4。加强非诉与分流的无缝链接,强化二次分流,专职程序分流员采用人工识别和智能甄别,实现诉与非诉分流。加强非诉与快审高效衔接。组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人民调解员”的速裁团队11个,专门审理适宜速裁的简案,通过集中庭审、文书简化,发挥纠纷化解的“桥头堡”作用。会同司法局调研驻院、庭人民调解工作室,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室成效。推行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进行立案诉讼材料上传,案件信息查询,打印法律文书等。

2.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激励干警争先创优意识,提升法院知名度。发出《在党旗引领下夺取“百日办案会战”胜利》的倡议书,全院干警加班加点全身心投入办案竞赛,2020年全院结案率91.98%,同比上升5.24%;结收案比106.53%,同比上升2.93%。18个集体获得区级以上荣誉,其中2个集体获得省级荣誉,53名干警获得区级以上荣誉,其中3名干警获得省级荣誉,2名干警荣获首届“常州最美法院人”。“法官进网格”扫黑除恶“打财断血”等工作在全省走在前列,在《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及学习强国等重量级媒体上进行了重量级报道。提高“两微一端”稿件质量,加强媒体联动,微信公众号粉丝数同比上升58.9%,文章平均点击量同比上升42.5%。二是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至无锡、苏州法院考察学习智慧法院建设和审判辅助事务集中外包工作经验,成立院审判辅助事务“社会化服务、集约化管理”改革领导小组,为审判辅助事务外包做好准备。速裁案件中间库,电子质证系统已经配备到位,加快推进快审速裁无纸化办案。三是狠抓“三项队建”工作。在党组会、全院性工作部署会、支部党员大会上均对“三项队建”工作作出部署。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法院系统违法违纪反面典型案例汇编。开展“三个规定”记录平台操作视频培训,印发“三个规定”及配套制度汇编,进行“三项队建”内容知识点专门考试。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情况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压实压紧责任。2020年专门学习研讨2次,年底进行专题研究,对全院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炼经验,查找不足,制定对策。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部门考核以及党支部书记的述职报告中,接受监督和评议。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汇总分析网络舆情态势,出台《关于在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应对中同步做好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工作的实施办法》。选好配强网评员队伍,2020年共妥处涉法舆情12起,被评为全区网评工作先进集体。三是强化新闻舆论宣传工作。与市区两级地方媒体召开2021年新闻宣传思路谋划会,形成良性互动。与区融媒体中心多次进行工作座谈,商讨合作事宜。2020年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刊发稿件超过160篇,其中中央媒体6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

4.关于“立案效率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在湖塘镇为民服务中心设立“24小时自助法院”。落实立案登记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实行当场立案,对需要补充材料的案件,进行一次性告知,补充完材料后7日内立案。二是规范院部和各人民法庭收案范围。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本院立案中相关问题的通知》,对属于人民法庭管辖的案件,如当事人到院部立案,由院部代收,转交派出法庭;对院部案件,当事人在法庭立案的,由法庭收案后转交院部,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三是抓好窗口作风建设。加强立案窗口人员的警示教育,三个人民法庭实行法官轮流接待,专人负责。

5.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清结”“黑财清底”攻坚行动指挥部,由“一把手”任总指挥,层层压实压紧责任。在全省率先审结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9·19”涉黑专案,经验被省高院院长夏道虎批示肯定并被《人民法院报》报道。抽调2名审判员、3名法官助理、3名法警、4名书记员,在执行局设立“扫黑除恶 打财断血”专项执行组,由执行局长担任组长,负责刑庭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涉财产部分的执行工作。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案件清结”“黑财清底”攻坚行动的方案》,加大重大事项统筹协调,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对于已经立案的“涉黑涉恶”案件的执行,做到一案一表、一案一策、逐案过堂、逐件清理,并列明采取的强制措施、工作进展、执行到位金额、执行结果等。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由局长带队,共出动干警25名、车辆7台,组建7个行动组赶赴4省12市,对已经判决生效判决中涉及到的34名被执行人罚金及退赔款进行强制执行,共查封房屋17套、车辆8台,划扣款项67.5万余元,家属代为缴纳罚金656.8万元。截至目前,共计执结涉黑涉恶案件12件,执行到位金额1322.9万元。加大“套路贷”虚假诉讼排查力度,对三年内经常代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建立名录。

6.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专业审判团队建设。制定《武进法院关于推进落实“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及时调整民商事审判业务部门管辖案件范围,推进落实“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繁简分流体系日益成熟,各部门形成了结合实际、高效运作的审判团队,2020年全院67个审判团队平均结案约310件。通过资源整合、机制创新、案件调配、人员调整、方法改进等,建立健全符合纠纷化解规律、契合司法改革要求、贴近武进实际的速裁工作机制,提高速裁在分流、梳理大量民商事案件方面的作用,新收一审民事案件中速裁案件的占比超过70%,比全市平均高出近10个百分点。构建的“法官+助理+书记员+人民调解员”民商事案件速裁审判团队运行日益顺畅,审理效率大幅提高,大力推进电子送达和集中送达,送达时间由原来的平均7天缩短为平均2天,有的审判团队年结案近500件。二是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在全院传达省、市以及本院关于合议庭成员、独任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工作职责的相关文件。制定《关于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职责的规定》《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专业法官会议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7.关于“司法公开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将司法公开纳入院内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员额法官绩效考核内容。定期对司法公开的指标进行分析,对标找差,对于司法公开率不高的部门进行重点督促,审管办定期将司法公开指标完成情况在全院通报,强化通报结果运用。2020年,裁判文书上网数量为12085件,列全市法院系统第二位;庭审直播案件数量在全市法院系统中最多,为6798件,场均观看次数为202人次。

8.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对于公务接待,进一步明确相关对接部门需提供公函及接待清单。对于人数较少的一般公务接待,统一在干警食堂按干警自助餐标准实施。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每年年底按照食堂公务招待费用支出数从行政帐公务接待费科目拨款相应金额至食堂帐,如实反映当年的公务接待费用。

9.关于“官僚主义仍有表现”问题的整改

制定《关于全面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的规定》,突出了“十必谈”内容,明确了谈话主体、程序、方式以及谈话事项。严格落实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明确谈话事项。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干警等开展常态性谈心谈话活动,建立谈心谈话记录台账,密切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关注干警利益诉求,重视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2020年,院长带头在干警职级职务晋升、到龄退出领导岗位、岗位变动、苗头性问题提醒等方面履行谈心谈话职责。

10.关于“‘慵懒散’整治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培树先进典型作为队伍建设的抓手。2020年申报各级各类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材料60余份。高新区人民法庭获评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嘉泽人民法庭庭长章毓被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微信公众号上重磅推出了全省法院系统破产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周建强、区劳模汪丽英等宣传文章,获得良好社会反响。为3名推荐为首届“常州最美法院人”候选人的干警“量身打造”专题片,充分展示了武进法院干警的公正之美、为民之美、清廉之美、奋斗之美。二是进一步健全考核结果运用机制。积极开展办案竞赛活动,将审判业绩直接与评优评先挂钩,浓厚“比学赶超”氛围。在2020年全市法院系统“攻坚克难、苦干实干”办案竞赛中,3名干警被专项记功,4名干警获得办案标兵荣誉。三是建立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机制。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4名区管干部的推荐工作。组织中层副职竞岗工作,2020年共有11位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组织认可的优秀同志走上中层副职领导岗位。组织完成3名中层正职的民主推荐工作。3名同志因到龄免去职务,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存在的班子结构和干部梯队问题。

11.关于“矛盾纠纷化解不力”问题的整改

2020年,武进法院民事案件撤诉率为23.88%,居全市法院系统首位。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对近年来各类来信来访逐案核对梳理,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楚。认真做好春节前和两会期间的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压实信访案件院领导包案制。与区委政法委、信访局建立了联动会商机制,共同化解各类案件。建立信访会商例会制,定期分析研判,做到一案一策,确保正确、及时、合法、稳妥的接待处理信访问题。2020年实质化解各类信访案件8件,并对各类信访当事人进行救助。武进法院行政庭攻坚信访化解打出“组合拳”的经验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简报上录用。

12.关于“司法服务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坚持“依法、便民、协作、高效”原则,大力推进突破管辖地区的跨域立案服务,在醒目位置公布跨域立案和跨域查档制度和工作流程,设置跨域立案服务专员,实行限时办理、规范运行、同质服务。武进法院跨域立案服务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实现了“弯道超车”,2020年跨域立案共35件。完善诉讼服务大厅、人民法庭等开设的诉讼服务窗口,配齐便民设备,在诉讼服务大厅配置了智能叫号机、查询系统,设置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终端,并安排专人对当事人进行帮助和指导。通过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终端、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

13.关于“司法严肃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案件评查力度。开展2020年度文书、庭审专项评查,从严整肃司法作风,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纠正,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定优秀文书、庭审评选办法,形成“比学赶超”氛围。抽取全院845件案件就审判流程节点进行评查,形成专项评查报告。二是完善考核办法。以速裁庭为试点和模板,探索了科学合理、简便实用的业绩考核标准,制定了覆盖院庭长、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以及其他审判辅助人员的二级考核办法,突出了人员全覆盖、指标补短板、考核团队化、优劣竞争性、管理精细化,在年终评优评先、绩效奖金分配中,积极运用二级考核结果。

14.关于“财务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对于项目预算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相关指标。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则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审批流程规范,及时向财政申请完善有关手续。二是和财政部门沟通注销派出法庭的银行账户,严格按照规定设立、使用银行账户,实现专户统一管理,规范收支。每月及时对账,及时理清银行余额调节表和未达账项,确保数据信息准确无误。

15.关于“专项资金和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建立非税收入超收奖励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制度,明确使用范围和用途。非税收入超收奖励项目按照区财政要求用于弥补行政运行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同时纳入年初预算,严格按照预算项目执行。建立罚没款每季度定期上缴制度。建立专门的诉讼费备用金账户,2020年开始,与区财政沟通建立专门的诉讼费备用金账户,不再从执行款账户垫支退费。经区财政部门同意,2021年1月起设立诉讼费专用账户。救助金发放一律由院部发放,不再拨款至法庭。行装科定期将司法救助金支出结余情况发至业务部门和分管领导,提醒及时发放救助金。

16.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购买公务机票统一实施政府采购,自2020年开始,对住宿费和机票费全面推行使用公务卡,并严格按照规定落实。严格规范进行档案扫描外包招标。所有工程建设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落实,按规定签订合同。

17.关于“费用报销和使用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从严审批离职人员补偿金发放,对不符合规定的离职人员,补偿金一律不予发放。严格审核报销医药费,规范使用工会费。严格报销审核,一般情况下采用转账支付报销费用,如有特殊情况使用现金的,从严审批,完善签领手续。

18.关于“食堂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制定食堂采购管理办法,建立并完善采购食品的台账,从财务上规范入账手续。

19.关于“决策能力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把方向、管大局的作用日益明显,形成党组布置重点工作督办和定期汇报制度,对全院重点工作(如法官进网格等)的推进有始有终。实践形成“三三制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经验受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肯定推广,《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学习强国等多家媒体全方位报道,在“全市法院法官进网格工作推进会”上获时任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蔡骏现场肯定。“左邻右理”工作品牌被评为全市政法工作创新创优一等奖。二是调查研究更深入,决策前的酝酿沟通明显增多,决策能力明显提升。党组中心组调研获得大丰收,其中院党组书记挂帅的多项调研成果分别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载体上得奖。三是由专人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并严守会议保密纪律,2020年共记录党组会议54次。

20.关于“整体合力还不强”问题的整改

坚持领导班子谈心交心制度,通过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消除隔阂,增强理解,增进团结。每个班子成员都能到坦诚相见,真诚相待,能容人之短、容人之长、容人之过、容人之能,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本院党组议事规则,凡涉及全局问题、干部推荐、任免、奖惩、重大经费开支等,均坚持征求意见、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每位班子成员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又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集体的决定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2020年统筹安排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三个以案”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巡察反馈整改”等3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会前沟通、谈心,会上相互批评出于公心、直截了当,不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21.关于“创新意识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按照“五好五强”的要求建强班子,班子结构更趋年轻化,2020年共有3名65前干部退出领导班子,1名70后和2名80后干部进入领导班子,队伍平均年龄年轻5岁以上,其中1名女性民主党派进入班子,完善了班子的党派结构和性别结构,干事创业的冲劲更足。加强现代科技知识、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知识学习,积极至其他地区先进法院学习。向区财政提出申请,增加一站式诉讼服务、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外包等方面资金投入,等待批复后加快推进落实,争取实现武进法院在智慧审判领域的“弯道超车”。

22.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

党组对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2020年初研究形成党建工作要点。各支部均已形成党建阵地,全院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氛围日益浓厚。突出党建引领,打造“灯塔工程”“堡垒工程”“清风工程”三项党建工程,党建工作在全市政法系统党建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左邻右理”法官服务站创新项目打造点─嘉泽法庭党支部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以融入式党建打造物业管理纠纷防范化解“三个一”模式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党建优秀成果。机关党委副书记杨宁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

2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党建工作各项机制。健全了承诺、述职、评议、考核、问责“五位一体”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实现党建工作责任刚性化、工作规范化、运行制度化。2020年召开54次党组会,研究讨论了一系列“三重一大”事项。年底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述职工作。二是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党支部台账“一本通”工作,规范支部台账管理。班子成员严格落实讲党课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院党组书记以党员的身份参与所在支部的凌晨执行“夏日风暴”活动,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和社会效应。

24.关于“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彰显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机关党委的党务干部积极参加了区有关部门的培训,持续加强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的督察和考核的制度。二是加强党建品牌建设。速裁庭党支部紧密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形成“1+2+3+5+9”的特色党建工作思路,成为全区首批“五星党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被评为全区第一批“桑榆堡垒”、第二批“五星党组织”,2个团体、3名个人在“银发生辉”工程中获奖。三是创新党建工作方法,以共建强党建。与机关、社区、企业等联手推进5个共建项目,形成关于高质量推进党建共建的指导性意见,杨宁被区委组织部任命为“两新”组织党工建指导员。

25.关于“主体责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内容,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一年两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分析形势,研判问题,传导压力,推动健全各项风险防控举措。专题部署“两个坚持”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全院专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组织全院干警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聆听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在重要节假日、时间节点均专门进行廉政提示。班子成员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及时预判风险性、苗头性问题,利用身边事对身边人进行警示教育,认真开展所分管部门人员的廉政谈话,明确规定必谈内容,做到真抓真管,敢管敢严,履行好管人管事管案的责任。

26.关于“从严治院治警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2020年开展全院纪律作风教育2次,2020年12月30日为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及全体员额法官作法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对中层以上领导谈心谈话在一个年度内达到全覆盖。通过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班子成员与企业老板保持“亲清”的政商关系。制定《武进法院干警“八小时外”行为规范》,切实强化组织纪律,加强干部监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制度,加强填报落实情况通报。加强信访案件办理,妥善处理人民来信来访132件次,积极协调帮助有合理诉求的信访人解决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27.关于“派驻监督有盲区”问题的整改

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职责,大胆工作,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查办违纪案件,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发挥查案治本功能促进源头治理。启用“三个规定”记录平台,进行全员操作培训,全面落实零报告制度。制订武进法院信访举报实施办法初稿,对信访处理的工作流程作出明确规定。

28.关于“队伍建设统筹规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全院队伍状况进行了初步调研和分析,形成队伍建设情况的综合性报告,在选人用人、教育培育、考核考评、晋级晋升等方面作出了有益的尝试。2020年顺利完成全院15名人员的各类晋升工作,其中晋升一级法官5名,晋升四级法官助理1名,晋升法警等级9名。二是与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的沟通日益加深,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根据区政策标准,对81名聘用制书记员和29名编外用工费用进行重新核定。三是2020年新招录4名行政编法官助理、接收2名军转干部,统筹分配到急需岗位。从薄弱环节和工作需要出发,优化面试结构和内容,高质量新招录10名、从外地调入1名聘用制书记员,有效缓解了审执部门的工作压力。四是2020年组织好区级板块层面副科职干部、年轻干部、党务干部等各类培训60人次,协调工学矛盾,确保期期不落。安排好上级法院刑事、民事、行政等条线以及调研宣传、人民陪审、人民调解等综合培训共300人次,合理安排批次,确保人人受训。根据人员的身份类别、职务类别、年龄类别、岗位类别等,从实际出发、从实战出发,组织开展好全院书记员培训、法官助理的国学师资班培训、兼职信息员培训等。五是组建民法典宣讲团,通过名师点拨、先进讲课、探讨交流等,真正做到因需设教、因材施教。六是召开青年法官助理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召开青年干警调研兴趣小组2020年度总结会议,分享经验,谋划来年思路。七是制定关于递补员额法官遴选考评实施细则等文件,通过合理设置条件、竞争择优,从15名法官助理中选拔出1名作为员额法官的后备力量。

29.关于“选任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的学习,积极转变选拔任用观念,加强与组织部门及上级法院的沟通,完善干部选任酝酿沟通程序,坚持在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上严格执行程序要求,根据被选拔干部身份特点科学确定民主推荐范围,加强对组织人事干部和相关人员的保密纪律教育,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促进干部选任规范化。严格落实重大事项申报制度。2020年以来,未发生干警重大事项未如实申报问题。针对性开展对提拔任用干部的重大事项申报教育,起到良好效果。

30.关于“落实巡查、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不再超范围、超险种购买商业保险,与区财政局做好预算资金的调整工作。同时,向干警讲清政策要求,明确底线原则,形成长期防范的良好氛围。二是暂扣(查封)物资由专人集中制作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三是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党组成员分别认领整改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及时汇报整改进度。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司法引领作用不强”的问题

目前已经完成的整改内容: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总结商事审判经验,加强与乡镇、企业对接联系。加强与辖区金融机构、商会、代表委员的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2020年综合运用执行、破产等职能,释放土地、房产、水域资源146.7万平方米(2200亩),处置债权43亿元。2021年形成关于化解存量矛盾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思路,获得地方党委政府高度肯定。加大矛盾纠纷源头发现和预警研判力度。形成关于武进区主要涉诉矛盾的分析报告,获常州市副市长、武进区委书记李林的批示肯定。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案例”,上报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优秀案例4篇。做好司法建议跟踪问效。加强审管办与办公室、各业务庭沟通,理顺司法建议的报送、审核以及跟踪反馈机制。

下一步推进举措:一是对2020年度的主要涉诉矛盾纠纷及审判运行态势进行分析。二是督促、协助相关部门完成《执破合力推动高质量经济发展》《完善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两个改革项目。三是建立常态化走访企业制度,围绕企业需求定制司法服务。积极走访辖区重点企业、高新企业、高成长型企业等,切实提升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四是积极协调、妥善化解区重点项目推进中遗留下的征收拆迁矛盾,主动对接并走访执法机关,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关于“服务质量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目前已经完成的整改内容:一是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安排相对集中人力办理执转破案件,进一步优化办案模式,提高审判效率。加快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审理,春节前化解了大诚纺织等重点破产案件的职工债权纠纷,相关破产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二是强化质效指标引领作用。每月发布《审判管理工作通报》,研判分析审判质效。持续开展超长期未结案件、发改案件专项清理活动。2020年底,武进法院12个月以上未结执行案件清零,12个月以上未结民事案件同比下降35.38%,未有三年以上未结民事案件。三是统一裁判尺度。制定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必须经过部门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并进行类案强制检索。

下一步推进举措:一是聚焦打响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最优品牌目标,围绕企业和企业家的司法需求,系统推出服务营商环境举措。二是进一步提高破产审判质效,加强破产案件审理专业化团队建设,加强破产专项指标通报力度,加快长期未结案件清理进度。三是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程序,严防因保全不当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对于没有逃债嫌疑的企业,审慎采取保全措施。

3.关于“参与社会治理深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目前已经完成的整改内容:一是深入开展“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的工作意见》,建立“一员多格”“网格+”工作机制,融入辖区网格治理体系,一线67名员额法官、30名法官助理下沉辖区819个网格,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引导、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二是树立品牌意识。创建“左邻右理”“小庭大院”“家门口微法驿站”法官进网格品牌,充分发挥法官“法治”与基层“德治”合力,达到引导社会规则之治的效果。构建了“党委领导、法院主推、司法协同、区镇联动”的“4+N”诉源治理模式,建立了“网格+解纷”“网格+执行”“网格+行政”等联动化解机制。

下一步推进举措:一是进一步深化法官进网格工作,加大矛盾源头预防化,入格法官定期走村入户,及时做好法律法规宣传,跟踪矛盾隐患;二是依托基层网格,强化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三是密切关注网格内矛盾纠纷新动向和新特点,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弭在萌芽。四是推广嘉泽法庭“左邻右理”法官工作站经验,适时召开推进会,部署下阶段工作,督促落实各项工作。

4.关于“解决执行难的举措不多”问题的整改

目前已经完成的整改内容:一是加快推进“854”模式迭代升级。执行局简易中间库平台已经搭建并且启用。二是畅通与当事人沟通渠道。执行各团队每周固定一天安排一人接待当事人,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三是设立一次性有效执行团队,制定工作规程。加强线下实地调查和查控力度。四是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实行案款资金“一人一案一账号”制度,设案款管理专员,定期通报执行款清理情况。

下一步推进举措:一是全面启用执行指挥中心大楼,向区财政争取到资金后继续建设智能化中间库。二是落实专职案件质量管理员人选,进一步加强执行案件全流程的质量把控。三是形成执行款常态化规范管理制度,严格案款收发放程序。

5.关于“审判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目前已经完成的整改内容:一是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定期对质效指标进行分析,对标找差,补齐短板。改进通报的方式及内容,强化通报的结果运用。二是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提高审判效率。整合利用现有58项信息系统和应用软件,将信息化技术广泛应用法院各项工作。

下一步推进举措:一是对于事关效率的重点指标加强分析研判,进行专项通报,严把审限关,从源头上“卡死”超审限案件。二是完善通报内容,精准推送通报信息,加强通报结果运用,夯实审判管理工作基础。三是开展审判辅助事务集中外包,提高法官办案效率,与绩效挂钩。

6.关于“案件质量有瑕疵”问题的整改

目前已经完成的整改内容:一是切实提升质效指标。成立发改案件评查专班,完成2020年全院发改案件分析报告,并进行全院通报。二是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由上级法院召集,已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对长期不履职、履职不到位的人民陪审员提请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免职,2020年免去25名人民陪审员职务。召开人民陪审员联络员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形成下一步工作对策。

下一步推进举措:一是对本院因裁判尺度不一导致的发改案件进行分析,适时与相关部门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进行讨论,保障裁判尺度统一。二是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强化业务指导,切实提升办案水平,提高案件质量,全面压降案件发改率。三是将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合而不议”问题纳入对部门和法官的考核。

7.关于“队伍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目前已经完成的整改内容:制定《关于加强法院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管理的实施细则》,规范法院领导干部外出请示和报备工作。

下一步推进举措:一是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考勤和各类假期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形成关于出国(境)证件的管理制度,将提交党组讨论决定主动搜集谈话对象的各类问题,对暗访巡察、作风督查、信访举报、纪律审查中发现的小问题、小线索不忽视、不放过,防患于未然。二是实行监督问责常态化,扎实开展各类明察暗访。三是对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四风”问题多发、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8.关于“执行款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目前已经完成的整改内容:一是规范执行款账目管理。2020年开始,执行款做账使用新的通达海系统,执行款按照“案号”核算执行款收支明细。聘请会计事务所,核对2010年以来执行款账务系统和案款系统的差额。二是开展执行款清退工作。巡察整改以来,目前已清理发放旧存案款621笔,已发放金额占比60.98%,清理笔数占比82.25%。

下一步推进举措:一是提高站位,将案款清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完成,继续加大清理力度。二是通过配备专员、制定规则、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定期督办,常态化持续开展执行案款清理工作。

9.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

目前已经完成的整改内容: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定期清查盘点。对错登的固定资产在资产系统补记。就横山桥人民法庭和横林人民法庭资产尚未办理划转手续问题,多次与常州经济开发区法院协商,协同推进。

下一步推进举措:协同常州经济开发区法院尽快办妥两个人民法庭资产划转的所有相关手续。形成固定资产定期盘点的常态化制度,确保登记准确,账实相符。

10.关于“责任担当有不足”的问题。

目前已经完成的整改内容:对在职院领导和退二线院领导、员额法官全年办案情况进行统计测算,严格进行绩效考核。院庭长2020年带头办案示范作用更趋明显,担任主审法官办结案件13316件,占结案总数的69.05%,其中院领导办案数同比增长10%以上,导向引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光担任审判长亲自审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9·19”涉黑专案,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推进举措:一是加强对退出领导岗位的院庭领导的办案任务的考核管理,明确办案类型和数量。二是制定新的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在职院庭领导办案的示范作用,提高办案指标。三是制定武进法院建设现代化法院的三年规划,加强重点工作推进力度,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11.关于“轮岗交流执行不坚决”问题的整改

目前已经完成的整改内容:按照人岗相适和人案相适的原则,2020年对全院40余名干警进行轮岗和调岗,完成对法警队派驻执行局的3名长期未轮岗同志的轮岗交流工作。    

下一步推进举措:根据工作实际调整个别年数较长的未轮岗同志,制定相关文件将轮岗交流规范化、制度化。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计划

武进法院党组经过三个月集中攻坚,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很多工作与市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极少数问题的整改还没有完全到位。下一步,武进法院党组将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清醒和高度自觉,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武进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更加突出政治建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政治机关属性,始终坚持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打造高质量领导班子为目标,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领导干部政德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司法领域意识形态主动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强化以案示警、以案肃纪,完善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更加突出常治长效,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切实把巩固提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坚持分类施策,对于已整改完成的及时销号,并抓好继续坚持、防止反弹;对于个别仍未整改到位的,认真研究推进方法,加快工作进度,争取绝大部分问题在巡察整改六个月后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持续用力,确保巡察整改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三是更加突出效应放大,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以巡察整改的全面落实推进法院工作的长远发展,做到系统改、全面改、彻底改。要做好巡察整改与各项工作相结合、相促进,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把整改落实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教育每一名党员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把整改落实与司法为民结合起来,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的痛点、难点问题,全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把整改落实与服务大局结合起来,主动适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切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武进争当“全市智造名城主引擎、全省现代化建设排头兵”贡献司法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9—88311822;邮政信箱: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12号,邮编213161;电子邮箱:wjfy2010@163.com


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5日